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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的人喜歡穿新衣服,常常買新的穿,甚至穿過一兩次就封存衣櫃裡,否則擔心跑派對撞衫。這種人多半家裡有一間專門的儲衣間,高跟鞋也是幾十雙裝箱裝得好好地,還貼標籤分類方便找。這類人多半是有錢少奶奶,不然就是藝人或名媛,生活優渥慣了,超愛面子!

對了,忘了提她們那透明珠寶盒裡,每支五十萬元起跳的名表,有的且是幾百萬元的限量款。這些都可以當作她們聊天時分享瞎拼心得的話題,或是媒體採訪時炫耀的工具。

有些人沒那麼誇張,但是買了新衣都捨不得穿,深怕穿髒穿舊了,只好用塑膠套把衣服套起來供著,當個守衣奴。

有的人則是嫌新衣硬梆梆不舒服,買來總要先下水再加點衣物柔軟精洗個幾遍,他們不會嫌舊衣不好穿,反而覺得很貼身很舒服。

曾有人說,盡量不穿新買的衣服,是因為很珍惜那喜歡的衣服,要等重要場合才穿,結果一年穿不到一、兩回。

你呢?你是哪種人?

我覺得有新衣穿固然開心,但有舊衣穿也很好,人要惜福,世上有些人連避寒衣物都沒有,只要夠穿,不要浪費。亂買很多衣服是浪費,但是買了衣服不穿也是一種浪費。

衣服就是要穿的,穿越多次表示越喜歡,穿舊了就是很愛穿它,也算是一種珍惜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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