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一些和尚在鼓吹放生招功德,結果部分信徒亂放生,把要棄養的牛蛙、金魚、螯蝦流放到河裡或池塘,結果吃掉台灣原生的動物。甚至在水庫、河流或水池裡發現鱷魚跟食人魚>"< 這樣亂放生是種罪過,會害台灣原生動物被吃掉,人被咬傷,何來功德可言?

竟然出家人會故意把經文偷改,明明大智度論說:"諸功德中,不殺第一。",為鼓吹放生,改成:"諸功德中,放生第一。",誤人甚矣!真要功德,不如去勸賣專攻放生動物的商人,別再抓動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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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便改經文講道跟隨便放生危害本地動物都是不道德的行為

把放生變成是活動,變成是為求功德而贖罪的儀式或工具,這樣跟佛法有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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