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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時電子報報導一名女竊賊,才出獄又犯案,只是為了回去監獄。
她說:「我想再進去休息,吃喝都有公家單位供應。」
景氣這麼差,竟然差到有人為了免錢飯,願意失去自由。
太懶惰了吧,不去打拼,只想不勞而獲。免費的吃喝,還有住所,難怪監獄人滿為患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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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7V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