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好玩而去抓螢火蟲的人該被罵。
古時候的人是晚上情非得已才會去為難小螢火蟲的~~
晉代車胤家中清貧,沒錢購買燈油點燈,只好很克難地到處去捕捉螢火蟲放囊袋裡,利用螢火蟲屁屁的亮光K書。
不過我可不鼓勵想念書的人去學他抓螢火蟲,我建議:
1.可以學晉代的孫康利用雪的反光來讀書
2.在月光下讀書
3.森林失火時,邊救火邊讀書
4.蹲在市集裡表演噴火的人旁邊,藉火光讀書
5.趁檢察官對於台灣外交十億弊案生氣「火」大時,站他旁邊藉「火」光讀書
千萬別學做下列的事:
異想天開去效法漢代的匡衡,鑿穿鄰居的牆壁,藉由鄰居家裡的燭光或電燈泡的亮光來讀書。被抓到是要被判毀損罪及賠錢,書沒讀成,卻要去蹲苦牢,本來肖想當秀才,卻變成犯罪的蠢才可太不划算。
P.S.幻想中的對話:
賞螢觀光區,突然出現幾道刺眼閃光,嚇跑了螢火蟲
「別再用燈亂閃,這位先生」保育人士痛罵。
被罵的人不好意思地摸摸光頭說:「不是故意的,剛才假髮被風吹掉了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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