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幾天前才看到一則車禍的新聞(2008年11月21日蘋果日報:停白線害死騎士 車主送辦),車主停在路邊僅有一輪壓到白線,但是機車騎士酒後騎車,撞了上去傷重不治,這個汽車車主不僅要被罰六百元到一千兩百元,還觸犯過失致死罪刑,並且有可能面對巨額民事賠償責任。
今天卻看到一台車很大方地停在路上,它真的是停在路上而不是在路邊,不僅佔了一部分車道,而且還壓到了斑馬線。請按季續閱讀看看它停得有多誇張!
明明路很寬,卻不好好停,這也太超過了吧!
離路邊這麼遠?真讓人懷疑是否喝醉了,急著去尿尿?
還壓到斑馬線耶,可不可以沒收這台車的主人的駕照,讓他/她重新考停車路考跟交通規則筆試呀?
亂停車除了違規會被罰款,萬一造成車禍、人員傷亡,還得負上民、刑事責任!停車千萬不可不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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